《北史·列传·卷六十》

  高颎 牛弘 李德林

  高颎,字昭玄,一名敏,自言勃海蓚人也。其先因官北边,没于辽左。曾祖皓, 以太和中自辽东归魏,官至卫尉卿。祖孝安,位兗州刺史。父宾,仕东魏,位谏议 大夫。大统六年,避谗弃官奔西魏,独孤信引宾为僚佐,赐姓独孤氏。及信诛,妻 子徙蜀。隋文献皇后以宾父之故吏,每往来其家。宾敏于从政,果敢断决。赐爵武 阳县伯,历位齐公宪府长史、骠骑大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、襄州总管府司录,卒于 州。及颎贵,开皇中,赠礼部尚书、武阳公,谥曰简。颎少明敏,有器局,略涉文 史,尤善词令。初,孩孺时,家有柳树,高百许尺,亭亭如盖。里中父老曰:“此 家当出贵人。”年十七,周齐王宪引为记室。袭爵武阳县伯,再迁内史下大夫。以 平齐功,拜开府。

  隋文帝得政,素知颎强明,久习兵事,多计略,意欲引之入府。遣邗公杨惠谕 意,颎承旨忻然,曰:“愿受驱驰。纵公事不成,亦不辞灭族。”于是为府司录。 时长史郑译、司马刘昉并以奢纵被疏,帝弥属意于颎,委以心膂。尉迟迥起兵也, 帝令韦孝宽伐之,军至河阳,莫敢先进。帝以诸将不一,令崔仲方监之,仲方辞以 父在山东。时颎见刘昉、郑译等并无去意,遂自请行,深合上旨。受命便发,遣人 辞母云,忠孝不可两兼,歔欷就路。至军,为桥于沁水,贼于上流纵火筏,颎预为 土狗以御之。既度,焚桥而战,大破之。军还,侍宴于卧内,帝撤御帷以赐之。进 位柱国,改封义宁县公,迁丞相府司马,任寄益隆。及帝受禅,拜尚书左仆射、纳 言,进封勃海郡公。朝臣莫与为比,帝每呼为独孤而不名也。颎佯避权势,上表逊 位,让于苏威。帝欲成其美,听解仆射。数日,帝曰:“苏威高蹈前朝,颎能举善。 吾闻进贤受上赏,宁可令去官!”于是令颎复位。俄拜左卫大将军,本官如故。突 厥屡为边患,诏颎镇遏缘边。及还,赐马百疋,牛羊千计。领新都大监,制度多出 于颎。颎每坐朝堂北槐树下以听事,其树不依行列,有司将伐之。帝特命勿去,以 示后人。其见重如此。又拜左领军大将军。余官如故。母忧去职,二旬,起令视事。 颎流涕辞让,不许。

  开皇二年,长孙览、元景山等伐陈,令颎节度诸军。会陈宣帝殂,颎以礼不伐 丧,奏请班师。萧岩之叛,诏颎绥集江汉,甚得人和。帝尝问颎以取陈之策,颎曰: “江北地寒,田收差晚,江南土热,水田早熟。量彼收获之际,微征士马,声言掩 袭。贼必屯兵御守,足得废其农时。彼既聚兵,我更解甲,再三若此,贼以为常。 后更集兵,彼必不信,犹豫之顷,我乃济师,登陆而战,兵气益倍。又江南土薄, 舍多竹茅,所有储积,皆非地窖。密遣行人,因风纵火,待彼修立,而更烧之。不 出数年,自可财力俱尽。”帝用其策,由是陈人益弊。

  九年,晋王广大举伐陈,以颎为无帅长史,三军皆取断于颎。及陈平,晋王欲 纳陈主宠姬张丽华。颎曰:“武王灭殷,戮妲己。今平陈国,不宜取丽华。”乃命 斩之。王甚不悦。及军还,以功加上柱国,进爵齐国公,赐物九千段,定食千乘县 千五百户。帝劳之曰:“公伐陈后,人云公反,朕已斩之。君臣道合,非青蝇所间 也。”颎又逊位,优诏不许。

  是后右卫将军庞晃及将军卢贲等,前后短颎于帝。帝怒,皆被疏黜。因谓颎曰: “独孤公犹镜也,每被磨莹,皎然益明。”未几,尚书都事姜晔、楚州行参军李君 才并奏称水旱不调,罪由高颎,请废黜之。二人俱得罪而去,亲礼逾密。帝幸并州, 留颎居守。及还,赐缣五千匹,行宫一所为庄舍。其夫人贺拔氏寝疾,中使顾问不 绝。帝亲幸其第,赐钱百万,绢万匹,复赐以千里马。尝从容命颎与贺若弼言及平 陈事,颎曰:“贺若弼先献十策,后于蒋山苦战破贼。臣文吏耳,焉敢与猛将论功!” 帝大笑,时论嘉其有让。寻以其子表仁尚太子勇女,前后尝赐,不可胜计。

  时荧惑入太微,犯左执法。术者刘晖私于颎曰:“天文不利宰相,可修德以禳 之。”颎不自安,以晖言奏之。上厚加赏慰。突厥犯塞,以颎为元帅击破之。又出 白道,进图入碛,遣使请兵,近臣言颎欲反,帝未有所答,颎亦破贼而还。

  时太子勇失爱,帝潜有废立志,谓颎曰:“晋王妃有神告之,言王必有天下。” 颎跪曰:“长幼有序,不可废。”遂止。独孤皇后知颎不可夺,阴欲去之。初,颎 夫人卒,后言于帝曰:“高仆射老矣,而丧夫人,陛下何以不为之娶?”帝以后言 告颎,颎流涕谢曰:“臣今已老,退朝唯斋居读佛经而已。虽陛下垂哀之深,至于 纳室,非臣所原。”帝乃止。至是,颎爱妾产男,帝闻极欢,后甚不悦,曰:“陛 下当复信颎邪?始陛下欲为颎娶,颎心存爱妾,面欺陛下,今其诈已见。”帝由是 疏颎。

  会议伐辽东,颎固谏不可。帝不从,以颎为元帅长史,从汉王征辽东,遇霖潦 疾疫,不利而还。后言于帝曰:“颎初不欲行,陛上强之,妾固知其无功矣。”又 帝以汉王年少,专委军于颎。颎以任寄隆重,每怀至公,无自疑意。谅所言多不用, 因甚衔之。及还,谅泣言于后曰:“免颎杀,幸矣!”帝闻,弥不平。俄而上柱国 王积以罪诛,当推覆之际,乃有禁中事,云于颎处得之。帝欲成颎罪,闻此大惊。 时上柱国贺若弼、吴州总管宇文幹、刑部尚书薛胄、户部尚书斛律孝卿、兵部尚书 柳述等明颎无罪,帝愈怒,皆以之属吏。自是朝臣莫敢言。颎竟坐免,以公就第。

  未几,帝幸秦王俊第,召颎侍宴。颎歔欷悲不自胜,独孤皇后亦对之泣,左右 皆流涕。帝谓曰:“朕不负公,公自负朕也。”因谓侍臣曰:“我于高颎胜兒子, 虽或不见,常似目前。自其解落,瞑然忘之,如本无高颎。不可以身要君,自云第 一也。”顷之,颎国令上颎阴事,称:“其子表仁谓颎曰:“昔司马仲达初托疾不 朝,遂有天下。公今遇此,安知非福?”于是帝大怒,囚颎于内史省而鞫之。宪司 复奏颎他事,云:“沙门真觉尝谓颎曰:‘明年国有大丧。’尼令晖复云:‘十七、 八年,皇帝有大厄。十九年不可过。”帝闻益怒,顾谓群臣曰:“帝王岂可力求。 孔丘以大圣之才,作法垂于后代,宁不欲大位邪?天命不可耳。颎与子言,自比晋 帝,此何心乎?”有司请斩之,帝曰:“去年杀虞庆则,今兹斩王积,如更诛颎, 天下谓我何!”于是除颎名。初,颎为仆射,其母诫之曰:“汝富贵已极,但有斫 头耳,尔其慎之!”颎由是常恐祸变。及此,颎欢然无恨色,以为得免祸。

  炀帝即位,拜太常卿。时有诏收周、齐故乐人及天下散乐。颎奏:“此乐久废。 今若征之,恐无识之徒弃本逐末,递相教习。”帝不悦。帝时侈靡,声色滋甚,又 起长城之役。颎甚病之,谓太常丞李懿曰:“周天元以好乐而亡,殷监不进,安可 复尔!”时帝遇启人可汗恩礼过厚,颎谓太府卿何稠曰:“此虏颇知中国虚实、山 川险易,恐为后患。”复谓观王雄曰:“近来朝廷殊无纲纪。”有人奏之,帝以为 讪谤朝政,诛之,诸子徙边。

  颎有文武大略,明达政务。及蒙任寄之后,竭诚尽节,进引贞良,发天下为己 任。苏威、杨素、贺若弼、韩禽等皆颎所荐,各尽其用,为一代名臣。自余立功立 事者,不可胜数。当朝执政将二十年,朝野推服,物无异议,时致升平,颎之力也。 论者以为真宰相。及诛,天下入不伤惜,至今称冤不已。所有奇策良谋及损益时政, 颎皆削稿,代无知者。

  子盛道,位莒州刺史,徙柳城卒。道弟弘德,封应国公,晋王记室;次弟表仁, 勃海郡公。徒蜀郡。

  牛弘,字里仁,安定鹑觚人也。其先尝避难,改姓辽氏。祖炽,本郡中正。父 元,魏侍中、工部尚书、临泾公,复姓牛氏。弘在襁褓,有相者见之,谓其父曰: “此兒当贵,善爱养之。”及长,须貌甚伟,性宽裕,好学博闻。仕周,历位中外 府记室、内史上士、纳言上士,专掌文翰,修起居注。后袭封临泾公,转内史下大 夫、仪同三司。开皇初,授散骑常侍、秘书监。弘以典籍遗逸,上表请开献书之路, 曰:

  昔周德既衰,旧经紊弃。孔子以大圣之才,开素王之业,宪章祖述,制《礼》 刊《诗》,正五始而修《春秋》,阐《十翼》而弘《易》道。及秦皇驭宇,吞灭诸 侯,先王坟籍,扫地皆尽。此则书之一厄也。汉兴,建藏书之策,置校书之官。至 孝成之代,遣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,诏刘向父子雠校篇籍。汉之典文,于斯为盛。 及王莽之末,并从焚烬。此则书之二厄也。光武嗣兴,尤重经诰,未及下车,先求 文雅。至肃宗亲临讲肄,和帝数幸书林,其兰台、石室、鸿都、东观,秘牒填委, 更倍于前。及孝献移都,吏人扰乱,图书缣帛,皆取为帷囊。所收而西,载七十余 乘,属西京大乱,一时燔荡。此则书之三厄也。魏文代汉,更集经典,皆藏在秘书, 内外三阁,遣秘书郎郑默删定旧文,论者美其硃紫有别。晋氏承之,文籍尤广。晋 秘书监荀勖定魏《内经》,更著《新簿》。属刘、石冯陵,从而失坠。此则书之四 厄也。永嘉之后,寇窃竞兴,其建国立家,虽传名号,宪章礼乐,寂灭无闻。刘裕 平姚,收其图籍,《五经》子史,才四千卷,皆赤轴青纸,文字古拙,并归江左。 宋秘书丞王俭依刘氏《七略》,撰为《七志》。梁人阮孝绪亦为《七录》。总其书 数,三万余卷。及侯景度江,破灭梁室,秘省经籍,虽从兵火,其文德殿内书史, 宛然犹存。萧绎据有江陵,遣将破平侯景,收文德之书及公私典籍重本七万余卷, 悉送荆州。及周师入郢,绎悉焚之于外城,所收十才一二。此则书之五厄也。

  后魏爰自幽方,迁宅伊洛,日不暇给,经籍阙如。周氏创基关右,戎车未息。 保定之始,书止八千,后加收集,方盈万卷。高氏据有山东,初亦采访,验其本目, 残阙犹多。及东夏初平,获其经史,四部重杂,三万余卷。所益旧书,五千而已。 今御出单本,合一万五千余卷,部帙之间,仍有残缺。比梁之旧目,止有其半。至 于阴阳《河洛》之篇,医方图谱之说,弥复为少。

  臣以经书自仲尼迄今,数遭五厄,兴集之期,属膺圣代。今秘藏见书,亦足披 览,但一时载籍,须令大备。不可王府所无,私家乃有。若猥发明诏,兼开购赏, 则异典必致,观阁斯积。

  上纳之,于是下诏,献书一卷,赉缣一疋。一二年间,篇籍稍备。进爵奇章公。

  三年,拜礼部尚书,奉敕修撰《五礼》,勒成百卷,行于当代。弘请依古制, 修立明堂,上议曰:

  窃谓明堂者,所以通神灵,感天地,出教化,崇有德。黄帝曰合宫,尧曰五府, 舜曰总章,布政兴教,由来尚矣。《周官考工记》曰:“夏后氏代室,堂脩二七, 广四脩一。”郑玄注云:“脩十四步,其广益以四分脩之一,则广十七步半也。” “殷人重屋,堂脩七寻,四阿重屋。”郑云:“其脩七寻,广九寻也。”“周人明 堂,度九尺之筵,南北七筵。五室,凡室二筵。”郑玄云:“此三者,或举宗庙, 或举王寝,或举明堂,互言之明其制同也。”马融、王肃、干宝所注,与郑亦异, 今不具出。汉司徒马宫议云“夏后氏代室,室显于堂,故命以室。殷人重屋,屋显 于堂,故命以屋。周人明堂,堂大于夏室,故命以堂。夏后氏益其堂之广百四十四 尺,周人明堂,以为两序间大夏后氏七十二尺。”若据郑玄之说,则夏室大于周堂, 如依马宫之言,则周堂大于夏室。后王转文,周大为是。但宫之所言,未详其义。 此皆去圣久远,《礼》文残缺,先儒解说,家异人殊。郑注《玉藻》亦云:“宗庙 路寝,与明堂同制。”《王制》曰:“寝不逾庙,明大小是同”。今依郑注,每室 及堂,止有一丈八尺,四壁之外,四尺有余。若以宗庙论之,袷享之日,周人旅酬 六尸,并后褷为七,先公昭穆二尸,先王昭穆二尸,合十一尸,三十六主,及君北 面行事于二丈之堂,愚不及此。若以正寝论之,便须朝宴。据《燕礼》:“诸侯宴 则宾及卿大夫脱屦升坐。”是知天子宴,则三公九卿并升堂。《燕义》又云:“席 小卿次上卿。”言皆侍席。止于二筵之间,岂得行礼?若以明堂论之,总享之时, 五帝各于其室。设青帝之位,须于木室内少北西面。太昊从食,坐于其西,近南北 面。祖宗配享者,又于青帝南,稍退西面。丈八之室,神位有三,加以簠簋豆笾, 牛羊之俎,四海九州美物咸设,复须席上升歌,出樽反坫,揖让升降,亦以隘矣。 据兹而说,近是不然。案刘向别录及马宫、祭邕等所见,当时有《古文明堂礼》、 《王居明堂礼》、《明堂图》、《明堂大图》、《明堂阴阳》、《太山通义》、 《魏文侯孝经传》等,并说古明堂事。其书皆亡,莫得而正。今《明堂月令》者, 郑玄云是吕不韦著,《春秋十二纪》之首章,礼家钞合为记。祭邕、王肃云周公作, 《周书》有《月令》第五十三,即此也。各有证明,文多不载。束皙以为夏时书。 刘瓛云:“不韦鸠集儒者,寻于圣王月令之事而记之。不韦安能独为此记?”今案 不得全称周书,亦不可即为秦典,其内杂有虞、夏、殷之法,皆圣王仁恕之政也。 蔡邕具为章名,又论之曰:“明堂所以宗祀其祖,以配上帝也。”夏后氏曰代室, 殷人曰重屋,周人曰明堂。东曰青阳,南曰明堂,西曰总章,北曰玄堂,内曰太室。 圣人南面而听,响明而治,人君之位莫不正焉。故虽有五名,而主以明堂也。制度 之数,各有所依。方一百四十四尺,坤之策也,屋圆楣径二百一十六尺,乾之策也。 太庙明堂方六丈,通天屋径九丈,阴阳九六之变,且圆盖方覆,九六之道也。八闼 以象卦,九室以象州,十二宫应日辰。三十六户,七十二牖,以四户八牖乘九宫之 数也。户皆外设而不闭,示天下以不藏也。通天屋高八十一尺,黄钟九九之实也。 二十八柱布四方,四方七宿之象也。堂高三尺,以应三统,四向五色,各象其行。 水阔二十四丈,象二十四气,于外,以象四海。王者之大礼也。”观其模范天地, 则象阴阳,必据古文,义不虚出。今若直取《考工》,不参《月令》,青阳总章之 号不得而称,九月享帝之礼不得而用。汉代二京所建,与此说悉同。

  建安之后,海内大乱,魏氏三方未平,无闻兴造。晋则侍中裴頠议“直为一殿, 以崇严父之祀,其余杂碎,一皆除之。”宋、齐已还,咸率兹礼,前王盛事,于是 不行。后魏代都所造,也自李冲,三三相重,合为九屋。檐不覆基,房间通街,穿 凿处多,迄无可取。及迁洛阳,更加营构,五九纷竞,遂至不成。宗祀之事,于焉 靡托。

  今皇猷遐阐,化覃海外,方建大礼,垂之无穷。弘等不以庸虚,谬当议限。今 检明堂必须五室者何?《尚书帝命验》曰:“帝者承天立五府,赤曰文祖,黄曰神 斗,白曰显纪,黑曰玄矩,苍曰灵府。”郑玄注曰:“五府与周明堂同矣。”且三 代相沿,多有损益,至于五室,确然不变。夫室以祭天,天实有五,若立九室,四 无所用。布政视朔,自依其辰。郑司农云:“十二月分在青阳等左右之位”,不云 居室。郑玄亦云“每月于其时之堂而听政焉。”《礼图》画个,皆在堂偏,是以须 为五室。明堂必须上圆下方者何?《孝经援神契》曰:“明堂者,上圆下方,八窗 四达,布政之宫。”《礼记盛德篇》曰:“明堂四户八牖,上圆下方。”是以须为 圆方。明堂必须重屋者何?案《考工记》,夏言“九阶,四旁两夹窗,门堂三之二, 室三之一。”殷、周不言者,明一同夏制。殷言“四阿重屋,”周承其后不言屋, 制亦尽同可知也。其“殷人重屋”之下,本无五室之文。郑注云:“五室者,亦据 夏以知之。”明周不云重屋,因殷则有,灼然可见。《礼记明堂位》曰:“太庙, 天子明堂。”言鲁为周公之故,得用天子礼乐,鲁之太庙,与周之明堂同。又曰: “复庙重檐,刮楹达响,天子之庙饰。”郑注:“复庙,重屋也。”据庙既重屋, 明堂亦不疑矣。《春秋》文公十三年,太室屋坏,《五行志》曰:“前堂曰太庙, 中央曰太室,屋其上重者也。”服虔亦云“太室,太庙之上屋也。”《周书·作洛 篇》曰:“乃立太庙宗宫路寝明堂,咸有四阿反坫,重亢重廊。”孔晁注云:“重 亢,累栋;重廊,累屋也。”依《黄图》所载,汉之宗庙皆为重屋。此去古犹近, 遗法尚存,是以须为重屋。明堂必须为辟雍者何?《礼记盛德篇》云:“明堂者, 明诸侯尊卑也。外水曰辟雍。”《明堂阴阳录》曰:“明堂之制,周圜行水,左旋 以象天,内有太室,以象紫宫。”此则明堂有水之明文也。然马宫、王肃以为明堂、 辟雍、太学同处,蔡邕、卢植亦以为明堂、灵台、辟雍、太学同实异名。邕云: “明堂者,取其宗祀之清貌,则谓之清庙,取其正室,则曰太室,取其堂,则曰明 堂,取其四门之学,则曰太学,取其周水圜如璧,则曰辟雍,其实一也。”其言别 者,《五经通义》曰:“灵台以望气,明堂以布政,辟雍以养老教学。”三者不同。 袁准、郑玄亦以为别。历代所疑,岂能辄定?今据《郊祀志》云:“欲为明堂,未 晓其制。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《明堂图》,一殿无壁,盖之以茅,水圜宫垣,天 子从之。”以此而言,其来则久。汉中元二年,起明堂、辟雍、灵台于洛阳,并别 处。然明堂并有璧水,李尤明堂铭曰“流水洋洋”是也。以此须有辟雍。

  今造明堂,须以礼经为本。形制依于周法,度数取于《月令》,遗阙之处,参 以余书,庶使该详沿革之理。其五室九阶,上圆下方,四阿重屋,四旁两门,依 《考工记》、《孝经》说。堂方一百四十四尺,屋圆楣径二百一十六尺,太室方六 丈,通天屋径九丈,八闼二十八柱,堂高三尺,四向五色,依《周书月令》论。殿 垣方在内,水周如外,水内径三百步,依《太山》、《盛德记》、《观礼经》。仰 观俯察,皆有则象,足以尽诚上帝,祗配祖宗,弘风布教,作范于后矣。

  上以时事草创,未边制作,竟寝不行。

  六年,除太常卿。九年,诏定雅乐,又作乐府歌词,撰定圆丘五帝凯乐,并议 乐事。弘上议云:

  谨案礼,五声六律,十二管还相为宫。《周礼》奏黄钟,歌大吕,奏太蔟,歌 应钟,皆旋相为宫之义。蔡邕《明堂月令章句》曰:“孟春月则太蔟为宫,姑洗为 商,蕤宾为角,南吕为徵,应钟为羽,大吕为变宫,夷则为变徵。他月放此。”故 先王之作律吕也,所以辨天地四方阴阳之声。扬子云曰:“声生于律,律生于辰。” 故律吕配五行,通八风,历十二辰,行十二月,循环转运,义无停止。譬如立春木 王火相,立夏火王土相,季夏余分,土王金相,立秋金王水相,立冬水王木相。递 相为宫者,谓当其王月,名之为宫。今若十一月不以黄钟为宫,十三月不以太蔟为 宫,便是春木不王,夏土不相。岂不阴阳失度,天地不通哉?刘歆《锺律书》云: “春宫秋律,百卉必凋;秋宫春律,万物必荣;夏宫冬律,雨雹必降;冬宫夏律, 雷必发声。”以斯而论,诚为不易。且律十二,今直为黄钟一均,唯用七律,以外 五律竟复何施?恐失圣人制作本意。故须依《礼》作还相为宫之法。

  上曰:“不须作旋相为宫,且作黄钟一均也。”弘又论六十律不可行:

  谨案《续汉书律历志》:“元帝遣韦玄成问京房于乐府。房对:‘受学故小黄 令焦延寿。六十律相生之法:以上生下,皆三生二;以下生上,皆三生四。阳下生 阴,阴上生阳,终于中吕,十二律毕矣。中吕上生执始,执始下生去灭,上下相生, 终于南事,六十律毕矣。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,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。冬至之 声,以黄钟为宫,太蔟为商,姑洗为角,林钟为徵,南吕为羽,应钟为变宫,蕤宾 为变徵。此声气之元,五音之正也。故各统一日。其余以次运行,当日者各自为宫, 而商徵以类从焉。’房又曰:‘竹声不可以度调,故作准以定数。准之状如瑟,长 一丈而十三弦,隐间九尺,以应黄钟之律九寸。中央一弦,下画分寸,以为六十律 清浊之节。’执始之类,皆房自造。房云受法于焦延寿,未知延寿所承也。至元和 元年,待诏候钟律般肜上言:‘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。故待诏严嵩,具以准法 教其子宣,愿召宣补学官,主调乐器。’太史丞弘试宣十二律,其二中,其四不中, 其六不知何律,宣遂罢。自此律家莫能为准施弦。熹平六年,东观召典律者太子舍 人张光问准意。光等不知,归阅旧藏,乃得其器,形制如房书,犹不能定其弦缓急, 故史官能辩清浊者遂绝。其可以相传者,唯大榷常数及候气而已。”据此而论,房 法汉世已不能行。沈约《宋志》曰:“详案古典及今音家,六十律无施于乐。” 《礼》云“十二管还相为宫”,不言六十。《封禅书》云“大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 而悲,破为二十五弦。”假令六十律为乐得成,亦所不用,取大乐必易,大礼必简 之意也。

  又议曰:

  案《周官》云“大司乐掌成均之法。”郑众注云:“均,调也。乐师主调其音。” 《三礼义宗》称“《周官》奏黄钟者,用黄钟为调,歌大吕者,用大吕为调。奏者 谓堂下四县,歌者谓堂上所歌。但以一祭之间,皆用二调。”是知据宫称调,其义 一也。明六律六吕迭相为宫,各自为调。今见行之乐,用黄钟之宫,乃以林钟为调, 与古典有违。案晋内书监荀勖依典记,以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之法,制十二笛。黄 钟之笛,正声应黄钟,下徵应林钟,以姑洗为清角。大吕之笛,正声应大吕,下徵 应夷则。以外诸均,例皆如是。然今所用林钟,是勖下徵之调。不取其正,先用其 下,于理未通,故须改之。

  上甚善其议,诏弘与姚察、许善心、何妥、虞世基等正定新乐。是后议置明堂, 诏弘条上故事,议其得失。上甚敬重之。

  时杨素恃才矜贵,贱侮朝臣,唯见弘未尝不改容自肃。素将击突厥,诣太常与 弘言别。弘送素至中门而止,素谓曰:“大将出征,故来叙别,何相送之近也?” 弘遂揖而退。素笑曰:“奇章公可谓其智可及,其愚不可及也。”亦不以屑怀。寻 授大将军,拜吏部尚书。

  时帝又令弘与杨素、苏威、薛道衡、许善心、虞世基、崔子发等并召诸儒,论 新礼降杀轻重。弘所立议,众咸推服之。及献皇后崩,王公已不下能定其仪注。杨 素谓弘曰:“公旧学时贤所仰。今日之事,决在于公。”弘了不辞让,斯须之间, 仪注悉备,皆有故实。素叹曰:“衣冠礼乐尽在此矣,非吾所及也!”弘以三年之 丧。祥禫具有降杀,期服十一月而练者,无所象法,以闻于帝。帝下诏除期练之礼, 自弘始也。

  弘在吏部,先德行后文才,务在审慎。虽致缓滞,所有进用,并多称职。吏部 侍郎高孝基,鉴赏机晤,清慎绝伦,然爽俊有余,迹似轻薄,时宰多以此疑之。唯 弘深识其真,推心任委。隋之选举,于斯为最,时论服弘识度之远。

  炀帝之在东宫,数有诗书遗弘,弘亦有答。及嗣位,尝赐弘诗曰:“晋家山吏 部,魏代卢尚书,莫言先哲异,奇才并佐余。学行敦时俗,道素乃冲虚,纳言云阁 上,礼仪皇运初。彝伦欣有叙,垂拱事端居。”其同被赐诗者,至于文词赞扬,无 如弘美。大业二年,进位上大将军。三年,改右光禄大夫。从拜恆岳,坛墠珪币牲 牢,并弘所定。还下太行山,炀帝尝召弘入内帐,对皇后赐以同席饮食。其亲重如 此。弘谓其子曰:“吾受非常之遇,荷恩深重。汝等子孙,宜以诚敬自立,以答恩 遇之隆。”六年,从幸江都,卒。帝伤惜之,赗赠甚厚。归葬安定,赠开府仪同三 司、光禄大夫、文安侯,谥曰宪。

  弘荣宠当世,而车服卑俭,事上尽礼,待下以仁,讷于言而敏于行。上尝令宣 敕,弘至阶下,不能言,退还拜谢,云并忘之。上曰:“传语小辩,故非宰臣任也。” 愈称其质真。大业之代,委遇弥隆。性宽厚,笃志干学,虽职务繁杂,书不释手。 隋室旧臣,始终信任,悔吝不及,唯弘一人而已。弟弼,好酒而酗,尝醉射杀弘驾 车牛,弘还宅,其妻迎谓曰:“叔射杀牛。”弘闻,无所怪问,直答曰:“作脯。” 坐定,其妻又曰:“叔忽射杀牛,大是异事。弘曰:“已知。”颜色自若,读书不 辍。其宽和如此。有文集十二卷行于世。

  长子方大,亦有学业,位内史舍人。

  次子方裕,凶险无仁心,在江都与裴虔通等谋杀逆,事见《司马德戡传》。

  李德林,字公辅,博陵安平人。祖寿,魏湖州户曹从事。父敬族,历太学博士、 镇远将军。魏静帝时,命当世通人正定文籍,以为内校书,别在直阁省。德林幼聪 敏,年数岁,诵左思《蜀都赋》,十余日便度。高隆之见而叹异之,遍告朝士云: “若假其年,必为天下伟器。”鄴京人士多就宅观之,月余车马不绝。年十五,诵 《五经》及古今文集,日数千言。俄而该博坟典,阴阳纬候无不通涉。善属文,词 核而理暢。魏收尝对高隆之谓其父曰:“贤子文笔,终当继温子升。”隆之大笑曰: “魏常侍殊己嫉贤,何不近比老彭,乃远求温子!”

  年十六,遭父艰,自驾灵舆,反葬故里。时严寒,单缞跌足,州里人物由是敬 慕之。居贫感轲,母氏多疾,方留心典籍,无复宦情。其后母病稍愈,逼令仕进。 齐任城王湝为定州刺史,重其才,召入州馆,朝夕同游,殆均师友。后举秀才,尚 书令杨遵彦考为上第,授殿中将军。及长广王作相,引为丞相府行参军。未几,王 即帝位,累迁中书舍人,加通直散骑侍郎,别典机密。寻丁母艰,以至孝闻,朝廷 嘉之。裁百日,夺情起复,固辞不起。魏收与阳休之论《齐书》起元事,百司会议。 收与德林致书往复,词多不载。后除中书侍郎,仍诏修国史,时齐帝留情文雅,召 入文林馆,与黄门侍郎颜之推同判文林馆事。累迁仪同三司。

  周武帝平齐,遣使就宅宣旨云:“平齐之利,唯在于尔,宜入相见。”仍令从 驾至长安,授内史上士,诏诰格式及用山东人物,一以委之。周武谓群臣曰:“我 常日唯闻李德林与齐朝作书檄,我正谓其是天上人。岂言今日得其驱使,复为我作 文书,极为大异。”神武公纥豆陵毅答曰:“臣闻明主圣王,得骐驎凤皇为瑞,是 圣德所感,非力能致之。瑞物虽来,不堪使用。如李德林来受驱策,亦是陛下圣德 感致,有大才用,胜于骐驎凤皇远矣。”帝大笑曰:“诚如公言。”宣政末,授御 正下大夫。后赐爵成安县男。

  宣帝大渐,隋文帝初受顾命,令邗国公杨惠谓德林曰:“朝廷赐令总文武事, 今欲与公共成,必不得辞。”德林答曰:“愿以死奉公。”隋文大悦,即召与语。 刘昉、郑译初矫诏召隋文受命辅少主,总知内外兵马事。译欲授隋文冢宰,译自摄 大司马,昉为小冢宰。德林私启:“宜作大丞相,假黄钺,都督内外诸军事。”遂 以译为相府长史。昉为相府司马,二人由是不平。以德林为相府属,加仪同大将军。

  未几而三方构乱,指授兵略,皆与之参详。军书羽檄,朝夕顿至,一日之中, 动逾百数。或机速竞发,口授数人,文意百端,不加治点。郧公韦孝宽为东道元帅, 师次永桥,沁水长,孝宽师未得度。长史李询密启:“诸大将受尉迟迥饷金。”隋 文得启,以为忧,议欲代之。德林曰:“临敌代将,自古所难,乐毅所以辞燕,马 服以之败赵也。公但以一腹心,明于智略,素为诸将所信伏者,速至军所,观其情 伪。纵有异意,必不敢动。”隋文曰:“公不发此言,几败大事!”即令高颎驰驿 往军所,为诸将节度,竟成大功。凡厥谋谟,皆此类也。进授丞相府从事内郎。禅 代之际,其相国总百揆、九锡殊礼诏策笺表玺书,皆德林之辞也。隋文癸祚之日, 授内史令。初,将受禅,虞庆则等劝隋文尽灭宇文氏,德林固争以为不可。隋文怒, 由是品位不加,唯依班例,授上仪同,进爵为子。

  开皇元年,敕令与太尉于翼、高颎等同修律令。讫,奏闻,别赐骏马及九环金 带。五年,敕令撰录作相时文翰,勒成五卷,谓之《霸朝杂集》。隋文省读讫,明 旦谓德林曰:“自古帝王之兴,必有异人辅佐。我昨读《霸朝集》,方知感应之理。 昨宵恨夜长,不得早见公面。”于是追赠其父定州刺史、安平县公,谥曰孝。隋文 后幸鄴,德林以疾不从。敕书追之,后御笔注云:“伐陈事意,宜自随也。”时高 颎入京,上语颎曰:“德林若患未堪行,宜自至宅,取其方略。”帝以之付晋王广。

  初,大象末,文帝以逆人王谦宅赐之,寻又改赐崔谦,帝令德林自选一好宅并 庄店作替。德林乃奏取逆人高阿那卫国县市店八十区为替。九年,车驾幸晋阳,店 人表诉,称地是平人物,高氏强夺,于内造舍。上责德林。德林请勘逆人文簿及本 换宅之意,上不听,悉追店给所住者。由是嫌之。初,德林称其父为太尉谘议,以 取赠官,李元操等阴奏之曰:“德林父终于校书,妄称谘议。”上甚衔之。至是, 复庭议忤意,因数之曰:“公为内史,典朕机密,比不预计议者,以公不弘耳。朕 方以孝理天下,故立五教以弘之。公言孝由天性,何须设教。然则孔子孙当说《孝 经》也?又罔冒取店,妄加父官,朕实忿之而未能发。今当以一州相遣耳。”因出 为湖州刺史。在州逢旱,课人掘井溉田,为考司所贬。岁余,卒官,时年六十一。 赠大将军、廉州刺史,谥曰文。将葬,敕令羽林百人,并鼓吹一部,以给丧事,祭 以太牢。

  德林美容仪,善谈吐,器量沈深,时人未能测。齐任城王湝、赵彦深、魏收、 陆仰大相钦重。德林少孤,未有字,魏收谓之曰:“识度天才,必至公辅,吾辄以 此字卿。”从宦已后,即典机密,性慎密,尝言古人不言温树,何足称也。少以才 学见知,及位望稍高,颇伤自任,争竞之徒,更相谮毁。所以运属兴王,功参佐命, 十余年间竟不徙级。所撰文集,勒成八十卷,遭乱亡失,见五十卷行于代。

  子百药,博涉多才,词藻清赡。大业末,位建安郡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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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史 列传卷六十部分译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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