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_尽心章句下第三十一节解析

查阅典籍:《孟子》——「孟子·尽心章句下第三十一节」原文

  孔子也说过类似的话:“可与言而不与之言,失人;不可与之言而与之言,失言。知者不失人,亦不失言。”(《论语•卫灵公》)

  同样是该.不该说话的问题,在孔子那里还只是“失”,属于智与不智的范畴。可是,到了孟子这里就成了“话”,属于仁与不仁的范畴了。

  这是有时代发展因素在内的。

  孟子时代,游说风起。“展开谈天说地。,来诱拿云捉雾人”摇唇鼓舌之士,心术隐伏,欺世盗名,无异于窃人财物。孟子因此而深恶痛绝,斥之为钻洞爬墙的贼,与孔子所谴责的色厉内荏者一样了。(子曰:“色厉而内荏,譬诸小人,其犹穿窬之盗也与?”)

  口是祸之门,舌是斩身刀。

  说与不说,颇费斟酌,弄不好,进退不是人。所以,还是东方朔那‘非有先生”的四个字深中肯綮,道出了千古尴尬——

  “谈何容易”。

  这是从“说”的一方面来看。而我们既然知道当不当说有这些讲究,知道有这种通过语言和沉默来套取人的“穿窬之类”存在,那我们就应该知道,这种“穿窬之类”的言语之盗很可能就在我们的身边,在我们的周围活动着,一有机会,就干那钻洞爬墙的勾当,钻你语言的洞,爬你思想的墙。所以,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,严防这种专门以语言和沉默为手段来套取,诱惑你的贼。比如说,当有人居心叵测地来和你套近乎,冠冕堂皇地来找你“谈话”时,你就一定要警惕:是不是那“穿窬之类”皮笑肉不笑地向你走过来了呢?

  孟子曰:“人皆有所不忍,达之于其所忍,仁也;人皆有所不为,达之于其所为,义也。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,而仁不可胜用也;人能充无穿逾之心,而义不可胜用也。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,无所往而不为义也。士未可以言而言,是以言餂之也;可以言而不言,是以不言餂之也,是皆穿逾之类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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